之前我们是住在一个house里的一个房间,提出离婚后他搬到了另一个房间,但仍然是一个house.因为房主跟他关系不错.可昨天收到法院的信判我败诉了,说因为我起诉的理由是他外遇,可我怎么还能忍受跟他仍然住在一起,因为我们的地址一直都是一个.
信上的意思好像是如果还想离婚必须重新起诉.难道那意味着我还要再交300英镑的起诉费吗,天呀!!!
哪位有经验的人士可帮帮我,该怎么办呢,我不明白,他承认外遇,我们双方都同意离婚,无子女,无财产分割,怎么离婚那么难呢,英国这么所谓讲人权的国家难道非要让2个不再相爱的人硬绑在一起吗,还是就为了赚取手续费呢.
我必须要找律师办理这件事吗?[/size]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