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。我也是在申请HSMP。
基本材料都挺全的。就是有个问题,希望高手们或有经验的朋友帮助一下。
按照指南上说,以前收入的认可期可以是成为全职学生前的15个月中的12个月的收入。
而我的最后一笔工资收入与我的MA课程之间有一年是在读英语,分别在中国读了一个,英国读了一个。
指南上也没说认不认可这样连续读几个全职的课程。

我的问题就是,如果他们只认可一个,也就是我的MA课程,那我的以前收入就是零了。:(
如果认可我读英语全职课,那我之前的收入就可以被认可。

有没有朋友与我相似的情况,或者有经验的,给指点一下。

谢谢。